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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陕西学校今年起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西西新闻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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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学生家长们注意啦!今年起,全省所有中小学应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班每两周至少一节心理课。



1月22日,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全省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省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同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

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心理课


根据方案要求,全省中小学应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部门,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要求统筹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里训练、情境设计、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学科化倾向。

 

学校每年2次家长心理健康讲座


建设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方案明确,自今年起,新聘用的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持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今年起,全省所有中小学(含教学点)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到2023年,全省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专职教师的比例达到50%;到2025年,全省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独立校区达到此规模需另外配备)。

另外,从今年起,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专题讲座。

 

2023年所有中小学应配备心理辅导室


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

心理辅导室应在本校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指导下建设,可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易于学生接受的名称,按文件要求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制定保密规范,保护和尊重学生隐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职能。至2023年全省所有中小学均应配备心理辅导室。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信息记录


自今年起,全省各中小学要“一校一案”建立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心理辅导室应定期为全体学生进行心理测评,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应根据学生成长信息记录,有针对性地利用个体心理辅导与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干预手段,减少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

学校要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快速启动心理危机紧急预案,并及时告知学生班主任、家长及相关负责人,预防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学校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

(实习记者:周子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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