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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陕西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改善未达标,将公开约谈或追责

西西新闻  @20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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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包括陕西7市(区)内的2020-2021年秋冬季的“蓝天保卫战”任务清单,其中陕西省完成散煤替代73万户。
 


《方案》指出,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和陕西省的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按要求,2020年10-12月: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2021年1-3月: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天以内。此外,2020年10月底前,陕西省完成散煤替代73万户;12月底前,陕西完成600万吨超低排放改造。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方案》提出将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治理等。


《方案》明确,将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2021年3月底前,公开一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降尘量监测结果;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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