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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公证 | 保全证据公证发展之思考

西西新闻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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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作为公证机构的主流业务之一,在帮助当事人固定证据、补强证据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公证行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意义。

 
一、保全证据公证的传统方式
 
公证员办理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临时封签、制图、拍照、录音、复制、封存、非专业性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从保全证据公证的定义和操作模式来看。
 
传统保全证据公证主要集中在保全现状、保全购物行为、保全送达行为、保全网页、保全电子数据、保全视听资料、保全即时通讯记录、保全其他证据及其他保全行为方面。操作模式多为“线下”或“线上+线下”操作为主。“线上”主要依托互联网技术,查看网络页面截图、屏幕录像等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线下”主要是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相关人员查看、购买、拍摄、录像等行为进行监督,对相关物品进行封存的保全公证。这是传统的办证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在法院等司法实践过程中也是广受认可的。
 
二、新技术对传统保全公证的冲击
 
受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影响,涉及互联网的电子数据越来越多,且呈现数量多、变化快、易篡改的特点,但由于疫情的肆虐,传统保全公证取证方式受人员、区域、时间的限制,难以充分满足电子数据取证的要求。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各种在线存证平台对电子数据取证成为一种新的选择。在没有相反证据的前提下,已有法院对按照规范操作流程固定的电子数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法院及相关法规对电子数据取证的认定加速了取证软件的发展。电子数据取证软件的发展缩短了证据的时间、空间距离,一定程度为当事人解决矛盾提供了简便的渠道,公证机构在传统保全公证及电子数据存证均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值得我们更深层次的挖掘,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公证机构证明力的法定地位。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应在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指导下办理相关公证事项,且保全证据公证书的出具各个公证机构均有严格的程序需求。公证机构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地公证协会的指导和监管。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亦对申请人及利害相关人救济途径做了规定。
 
2.是公证的专业性。公证员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专业的法律知识及理论实践经验,可以在日常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以不违反原则为前提,对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提供专业的意见及指导。且公证书的出具还要经过公证机构严格的受理、审查、审批、出具流程,确保公证书的证明效力,由此可见,公证书的专业性是非常高的。
 
3.是公证机构的保密性。公证人员对于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及公证信息具有保密义务,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收集的线索不得对外公开。相关公证卷宗也会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三、保全证据公证的新思路
 
综上,公证机构也在积极开拓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模式,继续发挥我们公证在保全证据的传统优势。
 
(一)预防纠纷模式的公证

目前受理的保全证据公证主要是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或者侵权事实产生后,向公证处申请就纠纷现状或者侵权事实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以寻求事后救济。其实该类公证事项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起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发生的作用。与其被动地等着纠纷发生才想救济,不如提前申请公证,预防纠纷发生。即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对自身权益进行预防性的保全,对权利的维护和法律秩序的安全意义更为重要。
 
《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固定证据的作用。保全证据公证对于知识产权的在先保护,就是一种积极的预防纠纷模式,可以积极探索这一方面的保全证据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公证机构帮助申请人利用在线数据存证平台实现简单的电子数据保管、储存,以实现在知识产权作品、计算机软件、创作作品等著作权登记前的创作过程中提供公证保全服务。
 
2.复杂及具有现场性的保全,仍然以亲临现场为主。比如在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进过程中,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办理保全证据,特别在新技术研发中涉及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半成品、成品等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3.在植物新品种、文物保护方面,充分发挥公证保全公证的作用,针对植物新品种、文物保护类,专业技术要求高、地理环境特殊等特点制定专门的保全证据公证服务。
 
不只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在其他不同领域,都可以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
 
(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企业的公证顾问
 
在科创园区、产业孵化园、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设立公证服务点,开通保全证据绿色服务通道。除了可以办理涉及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全证据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企业与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的保全证据公证,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发布的通知、规章制度、相关工作的保全证据,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现场监督等方面的公证。
 
(三)保全单方收回出租房屋或者其他物业的公证办理
 
我们在公证业务受理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人要求办理出租屋的开锁、清点等相关公证,事先没有公证介入,这种业务很难真正落地办理。因为在中公协《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指导意见》中有明确提到这类公证的办理条件。所以,在商户出租时就应当介入公证环节,办理租赁合同公证,并要求双方在合同中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一旦承租人有违约情况发生时,出租人首先需要履行催告程序,并将其履行催告义务的过程申办保全公证,最后,如果承租方还不配合收回房屋,则可以为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办理单方收回出租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
 
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变得越来越高,因此保全证据公证的利用率将会逐步提升,保全证据公证在服务民生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供稿:陕西省汉唐公证处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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