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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实施

西西新闻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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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关于《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汉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建森介绍了两部条例制定的过程和立法原则、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回答。据了解,3月1日起汉中市全面实施《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
 
汉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建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勇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松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领导出席会议,汉中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梁袁华主持会议。
 
据悉,近年来,电动车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在给大家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生产销售、道路通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也严重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动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难点,依法制定了《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9月2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此外,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汉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要求,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最新规定,2022年5月,汉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将《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作为汉中市2022年的立法审议项目。《条例》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11月15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第5次会议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于3月1日正式施行。
 
西西新闻汉中
编辑:董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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