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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中心城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西西新闻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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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防止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南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常态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南郑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售禁放范围和时间

西汉高速公路以北、宝巴高速公路以东所属南郑区域以内的镇(办)行政区域(涉及大河坎镇、胡家营镇、圣水镇、梁山镇、阳春镇、协税镇、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汉山街道办事处)。上述区域,全时段长期禁售禁放。
 
全区禁放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5511436(区应急管理局)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或5525207(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
 
来源:南郑公安   
编辑:任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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