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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陵颁布新条例,遗产保护开新篇

西西新闻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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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共37条,是陕西省世界文化遗产地——秦始皇陵的专项地方保护法规,为秦始皇陵保护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和基本遵循,对加强秦始皇陵及其历史风貌、周边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及传承弘扬秦始皇陵的文化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条例》的亮点体现在明确了秦始皇陵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地位,提高了其保护要求;在第十四条中保护区域划分时强调“划定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遗产区和缓冲区相衔接,并注重秦始皇陵周边环境的保护与协调”,对编制保护区划作衔接规定;在第十六条“保护对象”中增加了“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和周边自然环境”,符合《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中完整性原则的要求,也符合《威尼斯宪章》、《西安宣言》中对于周边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遗产保护的完整性;《条例》还明确鼓励合理利用遗产资源,要进一步诠释、展示、传播历史文化,鼓励支持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条例》新增了建设控制地带的禁止行为,尤其强调禁止修建、仿造歪曲历史、损害秦始皇陵真实性的人造景观、景点,对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作业的行为在上位法处罚幅度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了保护力度;此外政府职责划分清晰,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增加秦始皇陵保护区域安全巡查工作规定并明确巡查发现问题的报告和处置责任,可以促进实际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细化了保护措施,对促进秦陵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陕西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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