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陕西税务好新闻”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西西新闻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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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各级新闻媒体关注支持税收工作,凝聚合力共同讲好陕西“税收故事”,进一步提升陕西税收新闻宣传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和陕西广播电视报社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税务好新闻”征集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活动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0名。
一、征集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刊发(播放)的反映陕西税收工作的新闻作品。
二、作品类别
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广播电视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活动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0名。
一、征集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刊发(播放)的反映陕西税收工作的新闻作品。
二、作品类别
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广播电视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二)征集数量
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自荐或他荐方式参加。每类作品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三)格式要求
1.文字作品长度在3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5000字。
2.图片作品格式为JPGE,大小不低于2MB。组图不超过3幅作品,不得后期合成。
3.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格式为MP4,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
(四)投稿方式
1.参加单位和个人需要填写《“陕西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1),并与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地址:sxswxwsc@163.com)。
2.请在投稿邮件上注明“陕西税务好新闻投稿”,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征集类别+作品标题”,比如:通讯类《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纪实》。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奖项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未有作品达到评选标准,可有空缺。
2.请在投稿邮件上注明“陕西税务好新闻投稿”,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征集类别+作品标题”,比如:通讯类《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纪实》。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奖项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未有作品达到评选标准,可有空缺。
(二)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陕西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因填写错误或空缺导致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三)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应保证报送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若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资格、收回证书奖金,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承担。
(四)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和陕西广播电视报社共同组成征集活动组委会,并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两轮评审。终审结束后即发布获奖名单,通过邮寄、汇款等方式寄送奖金和获奖证书。
组委会联系人:董之玲 029-87695620
(三)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应保证报送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若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资格、收回证书奖金,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加机构及参加人员承担。
(四)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中国税务杂志社和陕西广播电视报社共同组成征集活动组委会,并拥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两轮评审。终审结束后即发布获奖名单,通过邮寄、汇款等方式寄送奖金和获奖证书。
组委会联系人:董之玲 029-876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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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