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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违者一律不予补偿及安置!陕西省政府最新通告→

西西新闻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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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4月24日消息,为推进东庄水利枢纽供水工程前期工作顺利实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东庄水利枢纽供水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明确即日起禁止在东庄水利枢纽供水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据悉,东庄水利枢纽供水工程由东庄水库取水,规划建设北线和南线两条供水线路,新建供水线路总长173公里;新建泔河响石潭水库,正常蓄水位696米;扩建赵氏河龙潭水库,正常蓄水位735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西咸新区,咸阳市礼泉县、乾县、三原县、淳化县,铜川市耀州区,以及渭南市富平县共25个镇(街道)88个行政村。工程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水库淹没区范围根据正常蓄水位,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塌岸、浸没等因素以及设计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确定,扩建龙潭水库为新增淹没范围。具体范围由省水利厅核定,以项目法人设置的界桩为准。

《通告》明确,即日起禁止在东庄水利枢纽供水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实施与该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已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等;禁止违法向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迁入人口及分设户主。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及人口安置。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编辑:韩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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