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6个县(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西西新闻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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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目前,陕西共有16个县(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个县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介绍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介绍,2022年,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镇巴县,商洛市商州区、柞水县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宝鸡市麟游县、汉中市宁强县和安康市岚皋县荣获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遴选出8个符合命名条件的县(区),已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核命名。
“我们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约束性指标重点核查,3年内出现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或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情形的、未按计划完成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地区,在审核时一票否决。对已获命名的地区,若出现上述情况,将视情予以警告或者撤销命名。以此促进创建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孟卫萍表示,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将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孟卫萍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活文化6个方面共43项指标,涵盖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目前,陕西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初步形成陕南、关中、陕北有序布局,不同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定位的区县共同推进的创建格局。
“2022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纳入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范围,对获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荣誉的县(区)给予专项资金补偿,极大地提高了各地创建积极性。”孟卫萍说。
来源:西部网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