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在校期间不再强制要求戴口罩!新版校园新冠感染防控技术方案发布
西西新闻 @2023-03-14
3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联合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高校、中小学不强制要求师生佩戴口罩,托幼机构幼儿在园期间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在园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
高校应建立健全健康驿站
《通知》明确,高校将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开学后,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校内医务、餐饮、宿管、快递、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另外,高校要建立健全健康驿站管理专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要求设置综合组、信息组、医疗组、保供组、宣教组、转运组、心理组等机构,科学统筹和合理动员校内外资源,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配置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防护物资、医疗药品和器材,按需为校内轻型病例提供照护、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
中小学要实现动态储备防疫物资
《通知》指出,中小学不强制要求师生佩戴口罩,学校校医、保安、保洁、校车司机和食堂工作人员等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另外,中小学要实现动态储备防疫物资。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的学校,要动态适量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遇疫情流行高峰和应急情况足量供应;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合理分配就餐场所空间,师生适当错峰就餐。
托幼机构要加强保健室建设
《通知》要求,托幼机构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在园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
托幼机构要根据实际,加强保健室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幼儿提供临时留观。
来源:教育部
编辑:韩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