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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节能改造计划任务 看看都有哪些小区

西西新闻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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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新闻从宝鸡市发改委官网获悉,宝鸡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为确保宝鸡市三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按期完成,按照各县区报送的2021年度改造任务,经宝鸡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岐山县电力路小区二期等共计7.63万平方米改造任务,陇县供销社家属院等共计12.49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太白县太白家园5#、6#住宅楼等共计4.133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做为2021年度第一批节能改造计划任务下达。

同时,按照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对凤翔区原计划改造的聚丰园小区一区、二区、三区改造项目和长青镇办公用房节能改造、糜杄桥镇办公楼节能改造、横水镇镇政府节能改造、水务站办公楼改造、横水镇宁康医院办公楼改造、陈村镇镇政府办公楼及镇区商业用房节能改造项目予以撤销,同意凤翔区关中小区节能改造等共计11.3106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列入2021年度改造计划。按照金台区住建局申请,对金台区原计划改造的宝鸡市消防器材总厂10号院、五里新村小区、兰宝小区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予以撤销,同意金台区金陵河西岸片区节能改造项目等共计23.206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列入2021年度改造计划,详细清单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本次新增改造面积共计约58.7753万平方米
 
二、计划监管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贵,各县区住建局为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本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同时承担本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征集、资料报送工作。
 
三、计划完成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宝鸡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目标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在2021年10月31日前竣工,同时依据《宝鸡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报送工作。
 
各县区目标任务以外改造项目中央资金不予以支持,费用由各县区自行承担。
 
宝鸡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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