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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西西新闻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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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贾小伟、张峰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0555元予以收缴。



绥德县白家硷镇原南山村(南山村与雁岔沟村合并为雁南村)第一书记贾小伟、原雁岔沟村第一书记张峰(南山村与雁岔沟村合并为雁南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

2017至2018年,贾小伟(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峰(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旅游服务中心干部)在其派出单位领取了驻村生活补助等费用后,又在所驻村的第一书记办公经费中违规报销办灶食材费用共计10555元。2021年4月21日,贾小伟、张峰二同志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0555元予以收缴。(Y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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