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3.8万好处费沦为电诈“工具人” 榆林经开公安破获一起帮信罪案件
西西新闻 @2026-08-21
以为轻松兼职,便可赚取高额报酬,殊不知已经踩上法律红线。近日,榆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循线深挖,远赴河北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该男子为赚取3.8万元好处费,出借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帮助电诈团伙流转赃款,最终身陷囹圄。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系本地企业一名在职员工。偶然接触到境外不法分子后,在高额佣金诱惑下心存侥幸,明知对方从事违法活动,依旧将本人实名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交由诈骗团伙使用。嫌疑人按照上线指令,加入境外聊天软件搭建的QQ结算群,专门协助接收、拆分、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充当电诈犯罪的“跑分工具人”,短短一段时间非法获利3.8万余元。
大量涉诈资金通过其支付账户流转,多条涉诈预警线索汇集到榆林反诈中心。经开分局立即开展研判,梳理资金流水、固定聊天证据,锁定嫌疑人活动踪迹,办案民警奔赴河北开展跨区域抓捕工作,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嫌疑人对出借支付账户,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当中。
办案民警介绍,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提供资金转移通道,属于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即达到“情节严重”入罪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支付账户仅限本人使用,千万不要被所谓“高薪兼职”“日结佣金”迷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账户、收款二维码。一旦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不仅账户会被冻结,个人征信受损,还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发现相关涉诈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西西新闻榆林
编辑/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