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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45家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含部分学校、医院

西西新闻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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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西安市民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西安高新区环境保护研究所等45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西安市民政局对4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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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此次“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涉及到学校、医院各1所,分别为西安和平中学、西安肛肠医院。

公告表明,45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西安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决定,上述社会组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决定的执行。(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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