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田新增“电子眼”,12月6日正式启用
西西新闻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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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宣布自2025年12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这批“电子警察”将聚焦货车禁行、安全带使用、驾车接打电话、闯红灯、逆行、违停等多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实现精准抓拍。
本次启用的监控设备分布覆盖县域内多个关键路段与路口。值得注意的是,灞河大道全段根据道路管理部门要求,禁止货车通行。
新设在401研究所西侧及四季花城附近的共4处卡口设备,将重点对违反货车禁行规定、未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逆行等行为进行抓拍。
同时,在107省道与344国道的丁字路口,三个方向的闯红灯抓拍设备已完成升级,将严格记录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针对违法停车,本次在101省道荞麦花海景区附近(南北两侧)、107省道影视城西侧、长坪路与向阳路十字北(车站北)、北环路与北新街路口、向阳路与蓝新路十字等多个点位,专门设置了违停自动检测设备,对违停车辆进行自动取证。
蓝田交警设置了为期约一周的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12月5日止。所有公告设备将于2025年12月6日正式开始执法。(记者 张黎江)
编辑/董明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