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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一小区供冷费长期高于周边,业主质疑收费合理性

西西新闻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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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富怡花园小区有多位市民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现象,小区夏季集中供冷费长期高于周边其他小区,且无法提供收费依据。

 

(富怡花园小区东南门口)


居民反映:供冷费“太贵用不起”,收费依据存疑

6月17日,西西新闻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富怡花园小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与柳仓街十字西北角。

小区居民宋女士对记者说,该小区的夏季集中供冷费为4.7元
/㎡/月,不使用的话需要缴纳30%的基础费用,该收费标准已执行多年。居民郭先生表示,这一价格明显高于附近小区,比如云镜天澄小区收费3元/㎡/月,国润城小区收费4元/㎡/月,“本小区的太贵用不起”。


居民张先生则说,物业公司声称目前收费“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未明确标准具体数值。

 

(富怡花园小区内景)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展示牌显示冷气费为4.7元/㎡/月)


物业说法:实际运行费高,常年亏损经营

在小区公告栏,记者看到富怡花园物业公示的2024年度供暖(冷)运行成本情况。公示信息显示,2024年,小区采用水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其中夏季供冷107天,总运行费用为1022292.66元,平均运行费用为5.32元
/㎡/月


 

(小区公示显示2024年度制冷运行成本为5.32元/㎡/月)


对于收费标准,小区物业办负责人吴经理解释称,供冷系统运行成本实际为5.32元/㎡/月,目前收费4.7元/㎡/月已是亏损经营。小区供冷收费比周边小区价格高,主要源于本小区入住率较低、供冷户率较低。周边小区定价低是因试运行或入住率高。

吴经理补充道,每年供暖(冷)开始时,物业会在业主微信群通知,愿意开通的业主会接龙。富怡花园建成5栋住宅楼,目前入住668户,2024年度实际缴费使用户数为380户,供冷户数率仅为57%。

 

(小区公告称“收费标准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记者注意到小区5月26日还公告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提到“小区供热供冷收费标准均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询问是否有依据。对此,吴经理解释说,因目前秦都区尚未出台正式的价格制度,且没有统一的规范,“这个最低标准是根据本小区制冷制热运行成本及入住率核算的。”

调查发现:周边小区供冷费高低不一

随后,记者调查了周边几个小区的供冷收费情况。记者发现云镜天澄小区供冷收费目前定价为3元/㎡/月,但不通过物业缴纳,居民可通过某新能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

国润城东区物业供冷收费标准为4元/㎡/月,由物业代收费,统一给能源公司结算。

但另一方面,周边的大秦御港城,供冷费为5.2元/㎡/月,由物业集中收费并为小区供冷,费用不比富怡花园低。

市监部门:市场调节价,需业主共同决定

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富怡花园小区是自备供暖(冷)小区,供冷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是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且目前政府部门未对供冷收费标准定价。但小区收费需经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并公示收支明细。

《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自备供暖(冷)的小区,其采暖(冷)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营单位提出收费方案(政府对供暖补贴的,补贴方案应当包括在收费方案内),必须经业主大会或者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以下简称“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冷)期结束后,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款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根据以上规定,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对物业公司对外公示内容进行监管。目前该局已提醒并要求物业规范公示,不得做强制服务,不得将供冷费和其他费用捆绑收取。

针对市民提出的“收费是否过高”的问题,市监局表示,若业主对价格不满,可提起民事诉讼。

据了解,目前富怡花园小区已推举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谈判协商。(记者 苏珊)

(原创声明:西西新闻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董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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