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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力 咸阳11家零售药店停业整改

西西新闻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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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5日开始,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各零售药店“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售卖管控、在“陕药通”平台记录信息的真实性、购药信息的闭环化管理以及企业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等。

西西新闻12月7日获悉,截至12月6日,咸阳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36家(次),其中排查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规范企业23家,未如实将售药信息上报陕药通信息平台企业5家,责令停业整改企业11家。

责令停业整改11家企业分别是:

1、咸阳民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2、咸阳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分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3、彬州市药材公司水口分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4、彬州市森康诺大药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5、礼泉桥头医药有限公司(售药信息未如实上报“陕药通”平台系统);

6、咸阳同泰大药房新华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7、咸阳市医药总公司药材分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8、长武全民中西药有限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9、西咸新区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泾云路分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0、旬邑县民健医药有限公司二分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1、陕西三原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西西新闻咸阳Y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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