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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宝鸡市低保特困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116个镇(街)

西西新闻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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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实现审核确认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提高识别精度和工作效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从9月1日起,宝鸡市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116个镇(街),实现了全覆盖。


 
安排部署,突出一个“快”字。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部署安排,宝鸡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安排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及时制定了《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厘清了工作职责,优化了办理流程,限定了时间节点。要求每个县区均以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到镇(街),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实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的目标。
 
业务培训,突出一个“细”字。7月21-23日,举办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3个县区民政部门分管局长、低保中心主任、业务工作人员,以及各镇(街)分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300余人,进行了政策法规培训。培训内容注重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申请、审核、公示、确认和办理程序等细节。印发了《关于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区)、镇(街)、村(居)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做到“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审核确认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基层能力,突出一个“实”字。为了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各县(区)提高政治站位,把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统筹镇(街)、村(居)两委干部、急难问题主动发现服务队、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每个镇(街)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村(社区)至少设立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居)还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站(点),从体制上、机制上、根本上破解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确保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有序开展。
 
政策宣传,突出一个“广”字。通过发放《“我为群众办实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单》、《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宣传单》和走访入户等方式,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和难处,详细介绍社会救助的范围、对象和相关政策要求,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认权限下放相关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确保无死角、全覆盖。让新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申请社会救助更加方便、快捷、高效,从而不断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监督管理,突出一个“严”字。为切实防止放而不管、管而无效的问题,建立健全了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制度。建立低保家庭财产承诺申报制度,实现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独立机构,通过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并及时反馈镇(街),做到及时核查复查;在县(区)、镇(街)、村(居)三级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程监督,对存在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民政、财政、纪检监察全程监管,通过现场指导、督查检查等方式,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夯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WX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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