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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吾悦华府二期交房 面积缩水且无竣工验收表

西西新闻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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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民王先生在宝鸡吾悦华府二期小区购买的商品房交房了。但在收房时王先生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子不但面积严重不足,并且开发商无法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西西新闻了解到,2019年4月,宝鸡市民王先生在宝鸡高新五路购买了一套由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吾悦华府二期小区1号楼的房子,按照合同上约定的预测建筑面积是127.34㎡,但是交房时通知的只有120㎡左右,原本三室两卫的房子,卧室除了放张床,其他的什么都放不下。约定的2.9米层高,实际测量只有2.7米。此外,交房时开发商也并未向业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西西新闻获悉,7月19日,宝鸡高新区住建局召开了关于吾悦华府二期的竣工验收备案会,目前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完善当中,还未给开发商下发书面的竣工备案验收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作为房屋验收交付的法定标准之一,与《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成为“两书一表”,是交房的最低标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须取得质量、消防、规划、人防、环保、燃气、室内环境、电梯等24项验收合格文件后的备案证明,是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也是房屋整体合格的必要法律保障。另外,该表还是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条件,审查该表可以保证房产证不会因为竣工备案问题而拖延。

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总经理表示,“当时的施工图纸与实际实测面积确实存在一定的误差,主要在阳台上,户型与实际面积有误差。我们会依据合同办理,该退房退房,按照合同该赔偿赔偿。”就“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还没有拿到,目前还在一边交房一边办理当中。西西新闻宝鸡(实习记者:孟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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