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收房后发现多签了份补充协议 万达·西安one物业费每月多了0.9元/平方米

西西新闻  @2020-12-11

字号


收房时签了多份协议并交了明年一季度的物业费,回家后才发现有一份物业服务补充协议,实际总物业费为每月2.4元/平方米,感觉不合理。物业称,收房可暂缓交物业费。
 

 

收房后才发现签了物业服务补充协议 物业费每月多了0.9元/平方米


2019年,鲁先生购买了位于西安市唐延路与科技六路交汇处万达·西安one项目的商品房,今年12月初,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


12月4日,鲁先生去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了收房手续,签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并交了契税、大修基金和物业费。“物业人员让我们交今年12月和明年第一季度的物业费,我们家物业费一共交了2800多元。”鲁先生说,因为当时排队收房的人特别多,他也没有细看签的协议内容,晚上回家整理票据时才发现,协议中竟然还有一份《物业服务补充协议》。


鲁先生说,他查看后发现,补充协议中说明物业公司会提供补充服务,这部分的物业费是每月0.9元/平方米,原物业费是每月1.5元/平方米,这样算下来的话,总物业费实际是每月2.4元/平方米。“我们现在还没有业委会,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直接定的,我觉得对业主来说,补充服务可有可无,所以不想要这个服务,而且协议上也说明这个是双方自愿签的,现在服务还没开始,所以我们提出取消补充协议。”


之后,鲁先生向物业公司提交了书面资料申请取消《物业服务补充协议》,12月10日,鲁先生说,目前物业方还没有给出答复。“还有的业主收房时发现了这个问题就没有签补充协议,到现在也还没收房。”


业主蔡先生说,12月4日、5日,他妻子去办理了收房手续,交了契税、大修基金,但没有交物业费也没签补充协议,所以到现在都没有拿到钥匙。
 


物业:业主购房时已公示价格 收房可暂缓交物业费


12月10日,记者看到,万达·西安one项目六地块(高层)《物业服务补充协议》中说明,甲方为西安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协议是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补充服务有高于物业服务一级标准;提供增值服务,比如智慧平台、管家服务、业主活动等。


补充协议中显示,费用为按建筑面积每月0.9元/平方米,该收费仅限于补充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说明,物业费是按建筑面积每月1.5元/平方米。


12月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姚先生,他说,办理收房时不会因未签补充协议而拒绝办理收房。“有业主反映该问题后,我们和开发商沟通得知,当时售楼部卖房时有公示物业价格和补充服务的价格,购房合同里也有说明。”


“现在有业主不同意签补充协议,我们也先暂缓收取物业费了,并让业主正常收房,等业主入住后体验了物业服务后再决定是否签补充协议。”姚先生说,明年1月将施行新的物业费标准,他们也在与住建部门、发改委对接学习相关政策解读,目前物业费仍按此前备案过的价格收取,如果明年政策调整,新旧小区都需按统一标准收费的话,物业公司也会及时根据政策调整物业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安市发改委收费与价格服务处,值班工作人员说,具体负责物业费工作的工作人员暂时外出,他根据相关文件解释称,新的物业费管理办法明年1月才实施,现阶段是按之前签订的服务协议收取物业费,明年1月后,新政策也会有一个实施过程,具体的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