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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九月底前关停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西西新闻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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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日前西安市印发《西安市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全面启动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处置补偿工作。按照方案要求,今年九月底前,西安市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将全面关停到位,禁食野生动物全部科学妥善处置到位,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依法全部补偿到位。
 


据悉,方案处置对象是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 中不属于禁食范围、不停止养殖的物种除外。西安市涉及的野生动物主要有花面狸、狗獾、中国豪猪和蓝孔雀等。

 西安市将综合考虑在养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成本、养殖设施投入、封控隔离饲料消耗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偿,对有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全部退出;无许可证的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动物不予补偿,依法取缔,并没收所养野生动物。

市林业局成立了处置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物种鉴定及栖息地评估工作小组,并聘请西北大学、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长期从事野生动物分类学、生态学、疫源疫病学工作的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验和调研等方式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对放归物种生态习性、放归生境等进行了评估。

西安市坚持分类施策、科学处置的原则,优先考虑科研、展示展演(观赏)和药用等方式转型利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支持、指导和帮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户)调整或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对种源来自本地且属于本地物种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健康观察和疫病检测后,选择生境良好的该物种原生地或历史分布区,在其生境容量可承受范围内分期分批分散实施放归,确保不造成生态危害。对不适用转型利用、放归自然且体况健康的禁食野生动物,移交具备条件的收容救护机构或依托国有林场建立收容场所进行收容安置。对不能按以上三种措施进行处置的在养野生动物,以及库存冷冻的野生动物死体,由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建立工作台账,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市级人民政府进行监督。(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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