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开展学科类补课,西安一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西西新闻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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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查处情况。
案例一
宋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小郭新村28栋,利用“童彩托辅中心”组织开展小学学科类培训。
2024年9月12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二
王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华宇理想国8号楼1单元102室,利用“王老师托管”违规开展小学学科类补课。
2024年10月24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补课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三
丁某,以个人名义在前进东路东航花园对面的汽车城内,利用非学科培训机构“最美中国字”违规组织开展对3-6周岁儿童拼音教学培训。
2024年10月26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要求退还所收费用3120元,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四
张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润天馨园小区18号楼3层,违规组织开展小学学科类培训。
2024年11月1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五
郭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凤凰北路交通小区4单元4楼西户,违规组织开展初中学科类补课。
2024年11月23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要求退还所收费用3640元,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六
王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丽登印象城小区6号楼三单元一室,违规组织开展小学英语学科类补课。
2024年12月21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培训行为,要求退还所收费用2240元,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阎良区教育局
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