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地发公告!禁止在城区公园广场及绿地燃放烟花爆竹
西西新闻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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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今冬降雪量减少,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升高。为保护好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园林绿化成果,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禁止在城区公园广场及绿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公园广场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人流密集且植被丰富,燃放烟花爆竹将极大增加火灾及伤人事故的风险,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切勿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园广场区域。
禁放时间为全年全时段,包括节假日、各类活动及其他特殊时期,一律禁止在公园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范围为元宝山区城区内所有公园、广场(包括平庄城区平庄公园、平庄乐园、市民广场、银河广场、高铁站广场元宝山城区中心游园、园中园公园等)和公共绿地,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行为造成城市绿地及园林设施破坏受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并自觉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请勿在公园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编辑/赵莉
审核/柏冬雪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