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权钱交易,广西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韦升安被决定逮捕
西西新闻 @2024-07-31
7月3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韦升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升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任贺州市委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韦升安,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钟山县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师。
韦升安长期在贺州市工作,曾任贺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21年10月,韦升安当选政协第五届贺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9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韦升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陆智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大搞权钱交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7月3日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贺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韦升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韦升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承包、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升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升安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史少君)
来源:检查日报正义网
编辑:折洋洋
校对:赵莉
审核: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