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另一方能否追回?最高法明确认定标准
西西新闻 @2025-05-15
近年来,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夫妻财产纠纷频发。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共同财产大额打赏主播,可能构成“挥霍”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财产或主张返还。
何种情形下打赏会被认定为“挥霍”
根据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打赏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1. 未经配偶同意:单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未履行家庭共同决策义务;
2. 明显超出家庭消费水平:需结合家庭收入、日常开支、负债情况等综合判断;
3. 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如导致家庭重大资产流失或影响正常生活。
配偶如何维权?
1. 婚姻存续期间: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财产进一步受损;
2. 离婚时:可主张打赏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3. 起诉返还:若打赏行为涉及婚外情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可主张赠与无效,要求主播或平台返还部分款项。
典型案例参考
1. 重庆曾某诉柯某某案(2020渝01民终3046号)
丈夫柯某某基于婚外情感交往,打赏主播王某近20万元。法院认定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主播返还全部打赏款项。
2. 河南魏某诉陈某案
丈夫陈某为维持与主播的不正当关系大额打赏,法院认定赠与无效,但仅支持返还主播实际到手部分(平台分成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066条: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在婚内请求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对挥霍财产的一方可不分或少分财产。
律师建议:
1. 保留证据:如打赏记录、家庭收支证明、聊天记录等;
2. 及时维权:发现异常打赏后,尽早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3. 理性消费:网络打赏需量力而行,避免因冲动消费引发家庭矛盾。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直播打赏的认定趋于严格,尤其是涉及婚外情、巨额打赏等情形,法院通常倾向于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但具体案件仍需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来源/靖边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