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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另一方能否追回?最高法明确认定标准

西西新闻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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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直播打赏引发的夫妻财产纠纷频发。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共同财产大额打赏主播,可能构成“挥霍”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财产或主张返还。


何种情形下打赏会被认定为“挥霍”

根据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打赏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1. 未经配偶同意:单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未履行家庭共同决策义务;  

2. 明显超出家庭消费水平:需结合家庭收入、日常开支、负债情况等综合判断;  

3. 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如导致家庭重大资产流失或影响正常生活。  

配偶如何维权?

1. 婚姻存续期间: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财产进一步受损;  

2. 离婚时:可主张打赏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3. 起诉返还:若打赏行为涉及婚外情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可主张赠与无效,要求主播或平台返还部分款项。  

典型案例参考

1. 重庆曾某诉柯某某案(2020渝01民终3046号)  

丈夫柯某某基于婚外情感交往,打赏主播王某近20万元。法院认定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判决主播返还全部打赏款项。  

2. 河南魏某诉陈某案

丈夫陈某为维持与主播的不正当关系大额打赏,法院认定赠与无效,但仅支持返还主播实际到手部分(平台分成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066条: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在婚内请求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对挥霍财产的一方可不分或少分财产。  

律师建议:

1. 保留证据:如打赏记录、家庭收支证明、聊天记录等;  

2. 及时维权:发现异常打赏后,尽早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3. 理性消费:网络打赏需量力而行,避免因冲动消费引发家庭矛盾。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直播打赏的认定趋于严格,尤其是涉及婚外情、巨额打赏等情形,法院通常倾向于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但具体案件仍需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来源/靖边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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