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整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
西西新闻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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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西新闻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获悉,自2026年1月23日起,陕西省各城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同时,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记者 苏珊)
编辑/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