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将严肃查处!眉县政府发布通告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
西西新闻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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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猕猴桃质量安全和果品品质,切实维护“眉县猕猴桃”区域公用品牌声誉,保护广大果农和消费者正当权益,促进宝鸡市眉县猕猴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8月10日,眉县发布关于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的通告。
通告明确强调眉县猕猴桃的采摘时间将严格按照《2023年眉县猕猴桃适期采收指导意见》执行,不同品种结合果实干物质含量和可溶性固形物等成熟度科学指标确定最佳采收期,组织有序采摘和销售。
需注意的是,8月10日起至8月31日,经检测翠香、红阳等猕猴桃早熟品种符合采收标准方可进行鲜果采收、销售。9月1日起,其它品种严格按照各品种猕猴桃生理成熟指标适期采收。
在各品种猕猴桃鲜果规定采收期之前,眉县县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镇(街)集市、公路沿线市场、临时摊点等,不得经营未成熟的猕猴桃产品;县内所有果业企业、合作社不得购销早采的猕猴桃,不得提价收购诱导果农过早采收;眉县县内各果品电商企业、物流及快递公司不得收购运销早采猕猴桃鲜果,对参与购销运输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针对未合格果品见市售卖等一系列问题,眉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早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并且,眉县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举报电话,如广大群众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眉县市场监管局0917-5541473
眉县农业农村局0917-5542341。
来源:眉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高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