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陕西两地入选
西西新闻 @2023-07-17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其中,陕西省渭南市、汉中市入选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
《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的主要试点任务为:第一,建设服务体系。要求到2025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覆盖试点地区全域、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第二,完善支持政策。要求构建价格体系、探索支付制度、加大资金支持、建立转诊机制、制定标准规范、保障药物配备。第三,壮大服务队伍。要求汇聚专家资源、组建多学科团队、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第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医疗行业人员、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监测评估。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落实四项试点任务,确保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什么是安宁疗护?
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已覆盖全国185个市(区)。
为进一步推动安宁疗护发展,在前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可设置独立的安宁疗护中心。要求到2025年,在每个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建立覆盖试点地区全域、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华社
编辑:韩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