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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车辆上路许可!西安交警拟对33辆小型汽车撤销登记

西西新闻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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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经公安机关侦破,陕U09Q72等33辆小型汽车因持虚假委托书、车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以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车辆上路许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拟决定撤销陕U09Q72等33辆小型汽车的机动车转让登记许可,并收缴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车主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应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33辆拟撤销小型机动车号牌明细:
陕U09Q72、陕U02Q67、陕U35C00陕U32J91、陕UM4360、陕U03L01陕U13P51、陕U67N26、陕U77V25陕U39T50、陕U20D76、陕U22M31陕U33U90、陕U66Z05、陕U77H86陕U18Y80、陕U29E67、陕U35M62陕U38X17、陕U71Q32、陕UB1645陕U35M32、陕U20K12、陕U22C71陕U29M90、陕U33X40、陕U38P98陕UCG653、陕U02J51、陕UYC428陕U27E50、陕U61N50、陕U20V09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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