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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违法占地1342.27亩 被罚1139余万元

西西新闻  @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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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2013年起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巴拉素镇白城台村、新庙滩村建设洗选煤场、装煤站、工业广场、运煤栈桥及附属设施(已建成,2021年9月1日后未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对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罚款1139.0555万元,并将违法占地进行退还、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
 

 

据了解,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7-21,法定代表人为王春刚,注册资本为399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巴拉素镇新庙滩村,所属行业为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煤炭开采等,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开业。
 

据悉,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2013年起,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榆阳区巴拉素镇白城台村、新庙滩村建设洗选煤场、装煤站、工业广场、运煤栈桥及附属设施(已建成,2021年9月1日后未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
 

据调查核实,非法占地面积894848平方米(折合1342.27亩),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参照《关于查处非法占地行为适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1〕425号)之规定,对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决定:
 

责令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383162平方米(折合574.74亩)土地退还给巴拉素镇白城台村村民委员会、511686平方米(折合767.53亩)土地退还给巴拉素镇新庙滩村村民委员会。
 

责令陕西延长石油巴拉素煤业有限公司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林地上4548平方米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耕地、林地、农村道路上194953平方米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榆阳区政府;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玖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1139.0555万元)。

来源:西西新闻榆林

编辑: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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