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明确!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西西新闻 @2023-01-11
字号
1月10日,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统一组织的焰火表演活动除外)。
通告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白天81150528(应急),86753983(公安),12369(环保);夜间和节假日88333622。
编辑:赵莉
通告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白天81150528(应急),86753983(公安),12369(环保);夜间和节假日88333622。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