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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镇安:出台办法 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西西新闻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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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从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近日,商洛市镇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镇安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作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适用对象。《办法》所指的适用对象为全县各镇(街道),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和省、市驻县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包含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重点是对“一把手”领导干部的监督。“八小时以外”是指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社交、生活、休闲等领域相关的活动。通过健全完善“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县领导干部提高自身修养,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明确监督内容。《办法》明确了在坚持注意注重保护领导干部个人隐私,不影响领导干部本人正常的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的同时,以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为核心,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的监督检查,列举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24种禁止行为。

明确监督方式。《办法》强调了紧盯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擦亮监督“探头”,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日常研判或专题调研、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方式收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问题线索。强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通过入户走访、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向家庭成员、近亲属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家风家教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实现对领导干部监督“全方位”“全天候”。

强化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问题,视情节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问责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触犯法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提醒和典型案件查处通报等制度,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考察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 杨莉)

 

西西新闻商洛

编辑:高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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