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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理论与 实务研讨会顺利举行

西西新闻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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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民商事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与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西安隆重举行。

 

本次研讨会以“探索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主题,汇聚行政、司法、高校等各方力量,共同探讨如何有效建立完善“调解、协商、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实践参考。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西安铁路运输中院、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安仲裁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西北政法大学及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等40位专家、学者及司法工作者进行研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副局长王建平致辞并对参会嘉宾致以诚挚的感谢。他表示,当前环境纠纷存在“涉及利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发的争议还具有原因难查明、因果关系难确定以及取证难、鉴定难、执行难、过程长”等特点,作为行政机关,面临很多困难和难题亟待解决,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能够让大家共同关注、指导帮助西咸新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处副处长王宁介绍了市生态环境局以调解方式解决的环境纠纷典型案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科研处处长李瑰华围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依法履职”的认定问题展开发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胡海军、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王亚龙分享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等6个生态司法环境保护基地工作创新模式。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副院长李建军、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高慧英、西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指导处处长吕斌对环境纠纷类行政复议及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三位嘉宾就环境纠纷诉讼种类多种情况下集中管辖对于环境纠纷解决的实际推动作用,行政机关对环境纠纷的多元解决的方案、经验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过程中涉及的突出难点及解决思路等问题进行交流分享。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徐文新提出以仲裁专业化优势引入解决环境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的构想,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廉高波从介绍重大环保案例的处理实践出发,提出“磋商+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体系中仲裁介入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必要性。

 

 

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成功建立了陕西省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为广泛和深入的学术探讨研究机制,为西咸新区建立完善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搭建了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及司法机关的沟通协商平台。与会专家和嘉宾一致认为,鉴于环境纠纷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多机构联合的深入学术交流研究非常必要,并以此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各单位环境纠纷的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污能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高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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