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公证 | 异地执行遇难题 汉唐公证助腾房
西西新闻 @2022-06-06
现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数量也大大增多。随着民商事交往的程度逐步加深,一些民事纠纷的当事人身处异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不在受诉法院辖区范围内,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需要强制迁出住宅房、厂房、办公楼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情形,因此执行人员在异地开展执行工作,强制被执行人腾房时遇到的困难和压力较大。
执行人员在公告搬迁、进行搬迁之前的实地勘察、制作搬迁方案和准备应急预案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如何做好现场处置工作,预防和化解突发事件。
1、保全公证可以帮助解决法院在异地执行中的腾房问题。
2、汉唐公证处在参与法院执行辅助事务的过程中,经常会协助执行人员办理腾房保全公证。
此前汉唐公证处收到河南某法院提起的公证申请,表示其拟对坐落于西安市的一套房产进行强制清腾,因被执行房产内物品很多,为避免将来产生争议,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经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陪同该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前往被执行房产所在地,对申请人的强制执行行为进行保全。
在进行腾房保全时,公证员对拍摄所使用的摄像机进行清洁性检查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申请执行人及法院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转移,由拍摄人员对房屋现状、腾房过程及事后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现场取得的录像文件、照片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刻录光盘,封存后一份存于公证处,其他交由申请人保管。公证员出具公证书,证明录像文件、照片与与现场情况相符,公证书相粘连的物品清单复制件与原件相符。
在另一起异地法院来西安开展执行工作的案件中,被执行人因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内,无法配合开展执行工作,因而该法院申请我处对被执行房屋的开锁、腾房、清点等相关程序进行保全工作。 公证处接到咨询后,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了解工作,提前对被执行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商讨制定了强制执行公证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在执行过程中,对强制执行标的物的现状、执行标的物内物品腾房、清点、封存等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依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法院依法申请公证机构介入强制执行工作,依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法院执行过程客观真实,提高了执行效率,减少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
供稿:陕西省汉唐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