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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榆林分行因信贷资产不真实被罚40万元

西西新闻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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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因信贷资产不真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处以4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银行),总部设在西安市,于2009年7月31日开业,注册资本金56.41亿元。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于2009年09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刘建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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