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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品、操办满月酒……紫阳县四名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西西新闻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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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腐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近日,安康市紫阳县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通报如下:

 

紫阳县法院员额法官何仁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2月,何仁俊收受申请执行人余某某所送五粮液白酒一箱,且在全县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期间,未主动上缴此箱五粮液白酒,也未将其折算成现金上缴至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2021年5月,何仁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品已退还。

 

洞河镇田榜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远坤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月,张远坤在家中为其女操办婚宴,共置办宴席25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700元;同年12月,张远坤为其岳父操办丧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100元。张远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张远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已退还。

 

双桥镇中良村原监委会主任余具林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1月,余具林在自家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礼金60900元,加重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余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已退还。

 

界岭镇箭竹村三组组长舒永建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20年12月,舒永建在家中为其子操办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42750元。2021年8月,舒永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礼金已退还。(H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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