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汉中市勉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1月11日,该局通报两起涉疫违法案件,如下:
王某等人赌傅案。2022年1月6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王某(男,34岁)、陈某(男,40岁)、田某(男,40岁)、李某(男,25岁)等四人在勉县勉阳街道办高潮社区徐某(男,32岁)经营的麻将馆内打麻将牌赌博,后被勉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勉县公安局决定对徐某、王某、陈某、田某、李某分别处行政拘留处罚。
刘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2022年1月7日15时30时许,刘某(男,49岁)驾车将持有出行证明的四名群众从西安市经西汉高速拉载至汉中西收费站下高速,刘某未按卡点执勒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要求靠边停车接受登记、检查,强行驶离卡点约 200米后让四人下车,后驾车返回西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勉县公安局决定对刘某处警告处罚。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级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颁布的各项疫情防控决定、命令,主动履行防疫责任,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HA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