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云雾山中队民警在古银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发现,一辆俗称“轻卡”的轻型栏板货车上坐着满满一车人,巡逻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张某某驾驶陕U07***号轻型栏板货车自附近集镇出发前往某工地,沿途搭载民工17人,其中12人坐在车厢里,而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
在民警一番义正严辞的教育后,现场人员纷纷表示认识到错误,随后民警疏散乘客,将驾驶员张某某传唤至中队接受调查。
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张某某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五人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HA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