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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工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防暑降温费每人每天10-15元

西西新闻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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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据陕西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消息,2023年陕西职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执行标准和去年一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该经费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延伸阅读
 
这两天,各地陆续迎来高温天气,马上就要进入炎热的夏季。在即将开启的“热,热,热”模式下,哪些人群可以领取高温津贴?最多可以领取多少高温津贴?
 
1.高温津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2.高温津贴是工资还是福利?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高温津贴属于法定津贴。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3.高温津贴面向哪些人群?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面向的人群并不是所有人。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比如清洁工、快递员、外卖员、建筑工人等等,只要你的用人单位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内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你就可以拿到高温津贴。
 
4.除了高温津贴,劳动者还有哪些高温权益?
 
有些地方会发防暑降温费,不过这和高温津贴并不一样。防暑降温费是企业为夏季在岗的员工发放的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高温津贴是企业在夏季安排员工在35℃以上进行露天工作,不能将工作场所搬到室内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这种情况下是应当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发放防暑降温费,而高温津贴是强制性规定,企业不发放可能会涉嫌违法。同时的话,防暑降温费一般是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前一次性发放。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高温作业引起中暑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遇符合高温津贴发放要求、但用人单位拒发高温津贴,职工可向工会组织反映。工会组织可代表劳动者就相关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6.高温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扣税?
 
高温津贴要合并纳入工资扣税,且需要作为经济补偿金、社保费用等计算员工待遇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
 
来源:综合三秦都市报、新京报、工人日报等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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