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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招生入学!陕西鼓励各地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

西西新闻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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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鼓励各地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
 
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通知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同时,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鼓励各地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人数,严格控制起始年级“大班额”。
 
建校满三年但未通过评估的学校不具备招生录取资格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通知明确,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以及新建未满三年的普通高中学校,方具备招生录取资格。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学校不具备招生录取资格,不得分配招生计划。
 
同时,各地要按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招生规模。严格控制班额,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通知指出,继续压减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取消除空军、海军青少年航校等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外的跨区域招生计划。 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向办学质量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定向计划不得跨区域分配。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招生,原则上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计划总数的5%。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招收“线下生”,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通知还提到,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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