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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未婚生育子女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生育登记!这是鼓励非婚生育?

西西新闻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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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多地非婚小孩可进行生育登记”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

西西新闻查询到,2022年12月5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曾印发关于《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三条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它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陕西省生育登记表》。另据《办法》第八条,登记人的婚育状况由本人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登记机构可通过全员人口库、生育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证,不得强制要求登记人提供相关证明。办理机构无法核实登记人基本信息和婚育情况的,应根据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放宽有何好处?

据了解,生育登记是准生证制度的延续,自从国家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改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其中办理生育登记需要结婚证,且非婚生育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生育登记是进行免费产检、入院分娩、生育保险报销的前提,非婚生育女性从怀孕到分娩,面临重重风险。

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曾下发过《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并提出完善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等。

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其中再次要求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

在此背景下,各省开始修改计生条例,并对生育登记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表示,生育登记是生命登记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生育登记不但为每个人提供了可以用于获取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也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

“过去的生育登记工作和生育审批的功能糅合在一起,这就存在一些登记的限制条件,比如是否符合生育政策、是否已婚等。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到生育登记的服务,另一方面,登记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以及登记的流程比较繁琐,比如部门之间的信息并不互通,想办理好出生登记需要准备很多材料、跑很多部门。”杨凡说。

在杨凡看来,多地生育登记制度调整后,生育登记已经回归其设立的初始功能,即单纯地对生育事实进行信息收集,同时将原来附着在生育登记中的限制性条件、审批功能松绑,保证每个孕妇、孩子都能享受国家提供的生育服务和福利。

取消结婚限制是否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新的生育登记将生育和婚姻脱钩,并不意味着承认例如婚外生育是合法的,也不是承认这是道德正确等等。从客观上来说,不是“允许”,而是“包容”了。

“它是一种基于结果的托底政策,而不是引导性政策,不是说鼓励非婚生育”,杨凡认为,该政策是为了保障非婚生育女性及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证这些公民享受应得的国家提供的生育服务。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来源:综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新闻周刊等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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