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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最新公告!逾期不再受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

西西新闻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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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事关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公告,并指出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报销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销。
 
报销需提交资料包括患者本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患者本人(未成年人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外地银行卡需提供银行行号;同时注明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信息及银行卡号;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收据联或报销联发票、发票相对应处方或门诊就诊费用清单;提供电子发票的还需填写电子发票费用个人承诺书;未成年人无银行卡需要填写委托书(参保社区、村或街办盖章);西安市外慢病就诊患者需要提供务工、居住、探亲证明及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证明。
 
资料收取地点为参保所在地卫生院或参保所在社区(限于骊山街道、新丰街道、秦陵街道)。
 
延伸阅读:
 
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自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计44种,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慢性病资格认定通过后,才可以进行门诊慢性病报销。

 
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是什么?

 
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自己先要承担起付线以下的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

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一个年度内,个人承担一个起付线,当门诊慢性病结算金额累计到起付线时,可按比例报销。
 
来源:综合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保中心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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