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陕西有案必立,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西西新闻 @2023-01-05
1月3日,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安心舒心开心过个好年,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决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陕西省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行动内容涵盖出行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权益维护、关爱帮扶等。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
相关部门为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在出行服务方面,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早发布相关信息,为农民工集中购买汽车票、火车票提供便利。铁路部门要在有始发车车站、务工人员集散地车站售票窗口或综合服务台设置农民工服务受理处,为农民工购票、问询、中转等提供便利,并对购买团体票的农民工提供优先进站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年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交通站场售票厅、进站口、出站口设置“青年志愿服务岗”,为有需要的农民工特别是大龄农民工在购票乘车、出示健康信息、搬运行李等方面提供帮助。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提示农民工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不坐非客运车辆,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节前在外地务工集中返乡的、节后已确定工作岗位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根据实际需要视情提供“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等运输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防疫用品
在健康服务方面,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做好返乡农民工健康监测服务,利用春节期间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职业病摸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义诊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为农民工免费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
在文化服务方面,文化旅游部门要负责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启航新征程 幸福中国年”主题,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在春节期间开展村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村晚”,积极参加“我要上村晚”、“村晚”短视频征集活动,遴选一批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的优秀节目,反映新时代农民工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举办2023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作品线上展览,引导各地积极面向农民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
在权益维护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当场立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快速进入庭审程序,确保立案后30日内审结。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梳理欠薪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集中力量,成立专班,全力侦办,全力追欠免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温暖我心——情暖农民工”等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以建筑施工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到劳务市场”等活动。
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在关爱帮扶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开展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慰问,对有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及时提供相应关爱帮扶措施。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