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陕西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允许高校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西西新闻  @2022-09-20

字号

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9月19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要狠抓安全教育,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及时了解并妥善化解学生间的矛盾,深入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防范伤害(欺凌)事件发生。

建立特殊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

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并逐步完善宿舍网格化管理体系、党支部联系帮扶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党建思政园地、党建育人基地、党员先锋岗等特色平台,将党建引领落地落细落实。鼓励学生党支部广泛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构建起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与从严管理相结合,建立学习生活困难、家庭结构不良、心理问题、身体疾病、情感困惑、思想行为异常、就业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深入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对重点关爱学生加强人文关怀,一人一策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转化和帮扶,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加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校外住宿生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制度,落实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解决好留校学生各类生活问题。

严格按比例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以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为工作目标,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大局。严格按照师生比1:4000配齐建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等育人主体的作用,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强化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


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

严格毕业班学生日常管理,完善毕业班学生请销假、实习实践等管理制度,安排带队教师负责毕业班学生实习实践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加强毕业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毕业生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加强学生求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通过正规途径和平台获取就业信息,警惕“培训贷”“非法传销”“乱收费”等求职陷阱。主动为毕业班学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加强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及时有效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确保“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帮助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建立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高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学历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内容、程序步骤、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赵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