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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西安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创新创业

西西新闻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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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通知明确,在西安市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个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400元/月,医疗保险补贴200元/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期间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低保家庭的毕业生、身有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户籍关系在陕西省内的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小型法人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可申请最高100万元额度、最长两年期限的大学生创业贷款。贷款按5年期LPR计息,到期还本付息,对15万元以下的贷款全额贴息,对15万元以上的贷款给予50%贴息。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西安市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对具有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合法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额度、最长2年期限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一定比例贷款贴息,对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贷款实行全额贴息。

此外,大学生创立的小微企业还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额度、最长2年期限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通知自8月29日起施行。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编辑: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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