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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次公布《白皮书》!4件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公布

西西新闻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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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于5月29日召开“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主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1)》,并发布4件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两查”模式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
 
案例一:检察机关督促治理校园周边“小饭桌”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强某在某小学附近经营一家托教中心,经营范围包括小学生放学后就餐及课业辅导。2021年2月2日15时许,强某在教室整理桌椅板凳时,趁被害人小文和同学在教室玩耍之机,假意给她们在黑板上出题解答,对小文实施猥亵。2021年5月14日,检察机关以强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7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强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检察机关办理该案时发现,某小学周边多家“小饭桌”等托教机构普遍未进行备案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餐饮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职责,2021年3月17日,检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检察机关于2021年8月30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整改完毕后于同年9月13日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机关。
 
案例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07年10月起在某小学附近经营蒸面店。2019年9月,王某某从他人处购得3500克罂粟果。2020年5月11日,王某某将375克罂粟果捣碎添加至熬制的酱油、醋中,后将该酱油、醋调入蒸面内销售。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7日,该店销售额共计人民币8000元,约1000余人次食用了添加罂粟果的蒸面。经鉴定,蒸面中含有吗啡、那可可、罂粟碱、可待因、蒂巴因等成分。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刑事案件时,发现王某某向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了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权益。遂于2020年9月14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021年4月29日检察机关对王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2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8月16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起诉请求。
 
案例三:检察机关督促消除校园周边人行天桥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0年11月20日,检察机关接群众反映,某小学外人行天桥未安装扶手,有小学生在下楼梯时不慎滑倒,致全身多处擦伤。检察机关随即赴实地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天桥位于校园附近,主要用于在校学生通行,未设置扶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有损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权益的危险,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2020年12月11日,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0年12月15日,检察机关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21年1月27日,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机关。
 
案例四:检察机关督促履行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2021年5月中旬,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出一条关于校园周边“假水”玩具泛滥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以新闻报道为线索,针对相关问题在某县辖区内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县多所中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均存在销售“水晶泥”“起泡胶”“硼砂水”等“三无”“假水”类玩具情况。经取样鉴定,上述“假水”类玩具均含硼砂成分。硼砂,化学名称硼酸钠,别称月石,系常见工业原料,但具有毒性,直接接触皮肤可导致皮炎,吸入或摄入可能导致恶心、呕吐、惊厥等反应,且此类玩具外观类似冰激凌,易被儿童误食,对低龄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有较大风险。经研判,检察机关认为“假水”玩具中硼砂滥用问题与市场监管不到位有关,应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保障低龄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利益。5月13日,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致使“假水”玩具失于监管问题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编辑:陈俊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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