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玩具安全、租房“霸王条款”等
西西新闻 @2025-10-16
10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儿童玩具、农资、电动车等民生领域的违法商家受到严厉处罚,单笔罚款最高超10万元。
玩具安全:澄城县儿童乐园销售无证产品被罚2万元
2025年3月,渭南市澄城县某儿童乐园因销售未经3C认证的弹射模型枪、电动双模式音爆凝胶球发射器等儿童玩具,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继续销售,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没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伪劣农资:宜君县农资店销售劣质化肥被罚3.6万元
同样在3月,铜川市宜君县某农资经销部因销售有效磷含量不合格的“诺邦多拉美掺混肥料”被查处。经查,该批次化肥货值金额16250元,违法所得1900元。依据《产品质量法》,宜君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36562.5元,对坑农害农行为的零容忍。
租房“霸王条款”:西安一住房租赁公司罚款1.5万元
2024年11月,西安某住房租赁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置“禁止带小孩儿、带老人”“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改装:宝鸡一车行被罚10.7万元
2024年8月,宝鸡市金台区某电动车经营部在销售电动自行车前,擅自对车辆鞍座长度、尾架宽度进行非法改装,严重违反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尽管当事人在检查后拆除了改装部件,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渭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改装部件38个,并处以107360元的高额罚款。
广告违规:汉中一培训机构罚款1万元
2025年3月,汉中某教育科技公司擅自制作发布“专升本光荣榜”广告,利用学员姓名、成绩等作推荐证明,违反《广告法》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既警示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也提醒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记者 张黎江)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