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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超标12倍,被处罚款50万元

西西新闻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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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4月份-5月23日总排口超标排放氨氮、总氮水污染物,期间最大超标倍数为5月21日氨氮浓度日均值20.14mg/L,超标倍数12.42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罚款50万元整。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董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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