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兜牢失业保障底线,陕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西西新闻  @2025-05-28

字号

5月28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宣布延续实施一系列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信企业取消资格

根据通知内容,凡在陕西省内参保的企业,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是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于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同时,在审核时月均参保人数相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的比例不高于50%。裁员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按2024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均参保人数比值来确定。

在返还比例方面,大型企业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进行返还,而中小微企业则按60%的比例进行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规定了不予受理的情况。对于严重失信单位以及中介机构代理其他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将一律不予受理。

对大龄失业人员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此外,通知还明确,凡在陕西省内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各市(区)可结合实际,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此基础上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

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继续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并提供价格临时补贴,以应对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生活的影响。特别针对大龄失业人员,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这一群体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时,依然能够获得必要的生活支持。

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

通知还强调,为避免待遇重叠,对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将不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将重点核查持参保地或领金地以外所获证书、批量持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加强异地重复领取、生存状态或身份状态异常人员领取、短期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疑点数据排查,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

通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记者 张黎江)

 

编辑/李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