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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布近五年来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情况

西西新闻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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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红军发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概况(2019-2023)》、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泉发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典型案件》。西安中院宣传处处长贺雪丽主持会议。

近五年来,西安中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出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对集中、案件案由分布多元呈现等特点。自2019年起,除涉及涉外、涉港澳台因素的知识产权案件外,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均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五年来,新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863件。

在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涉“一带一路”国家案件显著增多。这些案件涉及的国家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伊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国等。案件涵盖著作权、商标、专利、金融合同、借贷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公司股权、营业信托以及执行异议之诉等多种案由。

会议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典型案件》。韩国某公司与陕西某不锈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我国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有力保障了国际贸易的有序进行。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国际贸易规则及特点,避免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

英国某联营公司与某公司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充分发挥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涉外案件诉前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是西安中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成功并进行司法确认的第一案,对构建涉外案件“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日本A公司与日本B公司、广州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证据保全时,积极应用多方联动机制,做到既固定证据,又最大限度为被告减少损失,且不影响第三方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为“ 忧心忡忡”的外国企业提供了“中国法院方案”,成为护航“一带一路”建设的有益司法实践。

通过发布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规范引导、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升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西安中院
编辑/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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